【编者按】
司法改革步履不停,承前启后。
司法体制改革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司法制度,在宪法规定的司法体制基本框架内,实现自我创新、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过程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国的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,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高度重视,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持续落实有关改革举措,取得了重要进展。
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上,党的二十大报告继续作出部署: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,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,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。”
2023年,司法改革如何继续攻坚克难、探索路径,成为改革的前沿挑战。时值全国两会期间,澎湃新闻特别推出专题策划——“司改何为”,邀请业界学者观察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“知”与“行”,解读新时代司改所面临的挑战,以期为深化司改建言献策。
,,皇冠足球投注平台(www.hg9988.vip)是皇冠足球投注平台,开放皇冠信用网代理申请、信用网会员开户,线上投注的官方平台。
本篇专稿作者系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商建刚。
2014年10月,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“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、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、法官、检察官制度”。2015年7月,上海在司法改革中率先试点,首次探索从律师、法学专家中选拔高级法官、检察官。当时还是北京大成(上海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商建刚律师被选任三级高级法官,从此开始了长达7年的法官生涯,他也因此成为国内首位从律师中遴选的高级法官。
作为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,从律师队伍中遴选的首位法官,商建刚先后入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。7年后,其再度转身,于2022年初任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教授。16年律师、7年法官、高校教授,两度转身,三种角色,商建刚完成了“律师—法官—学者”的职业跳跃。
“从律师中选拔法官的制度经历了各种尝试,有些地区着力选拔高级法官,有些地区着力选拔初任法官。”对于这一制度改革,商建刚有着自己的看法:从律师中遴选法官有利于司法队伍的结构优化,提升法官的质量,是目前世界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。
“我国从律师中选拔法官的制度供给从无到有、从泛化到细化,已完成了从政策层面上升为国家立法的制度建设。”商建刚表示,从目前全国的实施情况来看,从律师中遴选法官的制度停留在立法层面,尚未成为“行动中的法”。
有反对者认为,提升司法队伍的能力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系统内部培养,而非从社会律师和学者专家队伍中援引。对此,商建刚指出,现实中,律师加入了法官队伍,会形成“插队”现象,减少了法官助理晋升为员额法官的名额,增加了法检在编人员的抵触心理,导致该群体的司改积极性受挫。
评论列表 (0条)